武林人士斗“法”自媒体被判侵权赔7000元

新闻中心 2024-04-03

  成都峨眉功夫研究院院长樊斌与龙飞因对“红德智库”运营权有争议,后樊斌退出。龙飞操控的武汉红思传媒有限公司——“红思公司”在微信大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文章。樊斌以为,红思公司侵犯了他的名誉权。

  武侯法院确定,因为发布侵权文章自媒体的认证材料是红思公司,一起文章运用排比方法对樊斌进行负面点评,运用刻薄、侮辱性的句子,侵犯了樊斌的名誉权。近来,武侯法院判定,红思公司中止侵权,删去侵权文章,并刊登致歉声明,一起补偿樊斌精力危害抚慰金、公证费共7000元。文章的发布主体是谁?

  为了固定依据,樊斌的律师张璐托付公证处对相关的网络报导进行了依据保全,一起还对认证主体进行了公证。微信大众号“红德智库”等均是以红思公司名义认证的网络媒体。

  对此,法院以为,“红德智库”未经相关行政部门核准挂号,其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,以上网络媒体以红思公司名义认证,能起到对外公示的法令作用,故可确定上述网络媒体的对外接受主体是红思公司,也便是红思公司发布了上述文章。

  法院以为,两边胶葛的来源在于对“红德智库”的操控、运营权争议,红思公司应当经过合法途径处理该争议,但其对樊斌的负面点评多处发文,公之于众,有着十分显着的人身攻击性,侵犯了樊斌的名誉权。(王英占)